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3年 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工作的通知》(黔安监职安健〔2013〕29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组技术评审,并按照《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贵州良诚安康职业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现予以公告。
附件:贵州省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基本信息表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2日
附件
贵州省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
机构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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