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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2-18

贵阳市、遵义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健函〔2012〕1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贵阳市、遵义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试点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试点建设的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文件精神,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

 

    三、你单位要对拟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的机构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上报机构的人员构成、资金投入、技术服务能力等基本情况,择优选择1家拟作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的机构进行试点。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要严格按照丙级机构资质认可条件、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进行,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条件要符合《贵州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要求,经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试点工作结束后,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总结报省级安全监管局。

 

    附: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18日